| 休宁县交通局是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。
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、方针政策,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,研究拟定全县公路、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、规定、办法并监督执行。
(二)根据国家、省、市和我县交通发展总体布局,拟定全县公路、水路交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;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。
(三)负责全县公路、水路交通运输的行业管理;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,维护公路、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;引导交通行业优化结构、协调发展;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的管理;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物资运输、节日旅游高峰运输进行调控。
(四)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、维护、管理和规费稽征及通行费的收支管理,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;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;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交通工程定额管理。
(五)负责全县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、救助打捞、通信导航工作;实施船舶代理、航道疏浚等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。
(六)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、汽车驾驶学校、驾驶员培训工作和营业性客货运输场(站)、出租车的行业管理;负责机动车技术管理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行业管理。
(七)组织实施交通行业科技政策、技术标准;组织本县交通科技开发,推动行业技术进步。
(八)负责全县交通体制改革和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、行业精神文明建设。
(九)负责全县公路、水路通行环境和通行条件的管理;在遇到防洪抗旱、抢险救灾、军事行动等紧急和其它特殊运输任务时,发布调度运输工具的命令。
(十一)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。
(十二)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。
(十三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县交通局设4个职能股(室):
(一)办公室
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;组织重要会议并负责会议报告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;负责文秘、政务信息、调研、督查、督办、档案、信访、机要保密、后勤保障及行政管理工作;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、编制、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;负责劳动工资管理;负责交通系统职工教育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技工等级考核及智力引进工作。
(二)计划财务股
编制全县行业发展规划,拟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查;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、经济和科技信息工作;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交通规费征收政策;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;筹集管理交通建设资金;负责交通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及财政、税收、信贷、引资等协调工作;负责内部审计工作;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。
(三)交通建设股
负责交通建设综合工作,参与编制交通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权限内的基建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,监督协调项目实施;按照国家、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,推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、招标投标制、建设监理制、合同管理制;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定额管理;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县乡道路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;
负责县乡道路的建设、养护和管理工作;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、管理工作;负责办理人大、政协提案、议案和人民建议工作。承办上级国防交通主管机构赋予的其他职责。
(四)交通运输股
组织全县公路、水路客货运输市场调查,综合分析、预测交通宏观经济运行情况;负责全县公路、水路运输市场的培育和管理,维护全县公路、水路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,负责交通安全监督管理;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、节日期间运输及防汛、抗旱、抢险救灾、军事行动等紧急运输任务的完成;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和营业性客货运输站(场)等行业管理工作;指导运输质量管理、安全管理、节能等工作;负责运政、路政管理工作;负责监督、检查行业经济政策和交通法规的实施;指导交通行业经济体制改革、结构调整工作;负责交通行政执法、执法监督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工作。
主要领导
局长 汪志勇同志:主持全面行政工作,分管财务、交通战备、重点项目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;
党组书记 汪阿寿同志:主管党建,分管人事、宣传、团妇和计生工作;
副局长 肖卫民同志:分管运管、企业、普法和行政执法工作;
副局长 程建平同志:分管公路建设、安全生产和双拥工作;
纪检组长 胡长勤同志:主管纪检,分管信访、综治和办公室工作;
工会主席 吴五一同志:主管工会,分管老干部和统计工作。
办公电话
办公室:0559-7533965
局长室:0559-7533969
书记室、纪检组:0559-7533511
副局长室(肖):0559-7533510
副局长室(程):0559-7533962
财务股:0559-7533963
运管股:0559-7533967
驾驶班:0559-75339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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